土地经营权承包纠纷|欠付承包费3.1万元|阿克苏樊林卓律师代理发包方,全额追回两年土地承包费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签署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面积15.8亩,承包费标准1000元/亩,每年12月31日前结清当年费用,逾期每年承担10000元违约金。承包方拖欠2023、2024两年承包费合计31600元。发包方起诉,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支付31600元承包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承包方抗辩当年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果园减产,主张减免承包费,同时称设备维修产生额外开支,无力足额缴费。
###办案经过
樊林卓律师整理土地权属材料、书面承包合同、短信催款记录全套证据提交法庭;庭审针对自然灾害抗辩进行反驳,指出气象预警仅能证明区域有恶劣天气,无法证明案涉地块实际受损、损失程度,合同仅约定双方可协商减免,并非法定免交义务;同时依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违约责任,法院综合平衡后调整违约金计算标准。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承包方自然灾害抗辩无充分证据支撑,判令十日内付清2023年承包费15800元、2024年承包费15800元,合计31600元;分别按照对应年份LPR1.3倍分段计收逾期利息;解除合同诉求未予以支持,案件受理费1090元由承包方承担696.3元,发包方核心债权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承包、催款证据,驳斥灾害减免抗辩,法院全额支持31600元土地承包费给付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