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林树昌律师击破人格混同主张,法人无需担责
案例专长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公司人格否认/财产混同抗辩、企业合同纠纷一审代理、法定代表人责任剥离、商事投资合同争议
代理方向
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代理人林树昌律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判令公司返还30000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全面采纳我方核心抗辩,驳回原告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全部诉讼请求,仅由公司独立承担债务。
一、案情内容
原告与物业公司签订酒店投资协议,合同约定保本兜底,原告转账3万元至公司法人微信账户,后项目停滞无法开业,原告起诉解除合同、全额退款,并以款项转入个人账户为由,主张法人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法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代理物业公司及法人出庭应诉,提交项目施工、经营全套证据,同时重点论证法人收款仅为代收职务行为,原告无账册、流水等混同证据,不能仅凭一次转账追加个人偿债。法院认定案涉合同实为借贷,判令公司还款,驳回原告追究法人个人责任的诉求。
二、律师价值
本案两大核心不利点:合同存在保本保底条款极易被认定为借贷;款项转入法人个人账户,司法实践中原告极易以此主张财产混同,法人面临个人背负3万余元债务风险,双重压力下应诉难度高。接受两被告共同委托后,我分层搭建完整应诉抗辩体系。
第一,针对合同定性问题,完整提交酒店装修、消防、租赁、合作协议等全套项目资料,证明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开展经营,疫情、资金链断裂属于客观经营风险,尽力还原投资合作初衷;同时针对保底条款做好抗辩铺垫,即便法院认定为借贷,也不影响法人免责论证。
第二,本案核心辩护重点——剥离法定代表人个人责任。精准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明确法律认定财产混同需要长期、持续性公私资金往来、无独立财务账册等完整证据,单次微信代收款项不能直接推定混同;提交公司盖章收款收据、项目支出凭证,证明收款全部用于酒店项目经营,法人仅代为收款,属于履职行为。
第三,逐条反驳原告全部诉求,区分合同签约主体为公司,法人并非合同相对方,无共同还款书面承诺;同时针对原告恶意报案、扰乱经营的抗辩另案释X,不纳入本案审理范围。
庭审完整举证、分层说理,法院全盘采纳我方关于法人无需担责的核心代理意见,仅判令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成功规避法人个人财产被执行的重大风险。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客户可联系林树昌律师
公司收款转入法人/股东个人账户,被起诉要求个人连带还债;
投资协议含保本兜底条款,对方起诉按民间借贷全额退款;
投资人以项目停滞为由起诉,主张法定代表人共同清偿;
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涉商事合同纠纷,需要隔离个人债务;
原告主张公司财产与股东混同,想要推翻人格否认指控。
四、林树昌律师服务内容
梳理项目施工、租赁、付款全套经营证据,还原合作事实;
精准区分法人代收款项与财产混同法律边界,拆解人格否认举证要求;
围绕公司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撰写答辩状、完整代理词;
庭审重点抗辩法定代表人无连带清偿责任,击破原告追责逻辑;
检索同类个人账户收款不构成混同生效判例支撑观点;
区分投资、借贷两种法律关系,分层应对不同裁判走向;
案件执行风险预判,制定隔离个人财产的配套法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