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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林树昌律师击破人格混同主张,法人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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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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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原告以投资款转入法人微信账户为由,主张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要求法定代表人共同还钱。我围绕法人收款属职务行为、认定人格混同需完整财务证据两大要点举证说理,清晰区分合同主体与收款主体,法院驳回原告追责个人诉求,成功为当事人隔离数万债务风险,仅由公司承担还款义务。

案件详情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林树昌律师击破人格混同主张,法人无需担责

  案例专长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公司人格否认/财产混同抗辩、企业合同纠纷一审代理、法定代表人责任剥离、商事投资合同争议

  代理方向

  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代理人林树昌律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判令公司返还30000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全面采纳我方核心抗辩,驳回原告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全部诉讼请求,仅由公司独立承担债务。

  一、案情内容

  原告与物业公司签订酒店投资协议,合同约定保本兜底,原告转账3万元至公司法人微信账户,后项目停滞无法开业,原告起诉解除合同、全额退款,并以款项转入个人账户为由,主张法人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法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代理物业公司及法人出庭应诉,提交项目施工、经营全套证据,同时重点论证法人收款仅为代收职务行为,原告无账册、流水等混同证据,不能仅凭一次转账追加个人偿债。法院认定案涉合同实为借贷,判令公司还款,驳回原告追究法人个人责任的诉求。

  二、律师价值

  本案两大核心不利点:合同存在保本保底条款极易被认定为借贷;款项转入法人个人账户,司法实践中原告极易以此主张财产混同,法人面临个人背负3万余元债务风险,双重压力下应诉难度高。接受两被告共同委托后,我分层搭建完整应诉抗辩体系。

  第一,针对合同定性问题,完整提交酒店装修、消防、租赁、合作协议等全套项目资料,证明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开展经营,疫情、资金链断裂属于客观经营风险,尽力还原投资合作初衷;同时针对保底条款做好抗辩铺垫,即便法院认定为借贷,也不影响法人免责论证。

  第二,本案核心辩护重点——剥离法定代表人个人责任。精准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明确法律认定财产混同需要长期、持续性公私资金往来、无独立财务账册等完整证据,单次微信代收款项不能直接推定混同;提交公司盖章收款收据、项目支出凭证,证明收款全部用于酒店项目经营,法人仅代为收款,属于履职行为。

  第三,逐条反驳原告全部诉求,区分合同签约主体为公司,法人并非合同相对方,无共同还款书面承诺;同时针对原告恶意报案、扰乱经营的抗辩另案释X,不纳入本案审理范围。

  庭审完整举证、分层说理,法院全盘采纳我方关于法人无需担责的核心代理意见,仅判令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成功规避法人个人财产被执行的重大风险。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客户可联系林树昌律师

  公司收款转入法人/股东个人账户,被起诉要求个人连带还债;

  投资协议含保本兜底条款,对方起诉按民间借贷全额退款;

  投资人以项目停滞为由起诉,主张法定代表人共同清偿;

  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涉商事合同纠纷,需要隔离个人债务;

  原告主张公司财产与股东混同,想要推翻人格否认指控。

  四、林树昌律师服务内容

  梳理项目施工、租赁、付款全套经营证据,还原合作事实;

  精准区分法人代收款项与财产混同法律边界,拆解人格否认举证要求;

  围绕公司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撰写答辩状、完整代理词;

  庭审重点抗辩法定代表人无连带清偿责任,击破原告追责逻辑;

  检索同类个人账户收款不构成混同生效判例支撑观点;

  区分投资、借贷两种法律关系,分层应对不同裁判走向;

  案件执行风险预判,制定隔离个人财产的配套法律方案。


  • 2026-07-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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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信息概述 林树昌律师,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法学会会员、南宁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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