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执行和解案件|执行标的78万元|阿克苏樊林卓律师代理申请执行人,促成房产抵债+分期回款执行和解
##内容###案情简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生效调解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总执行标的780000元,被执行人包含合作社及两名自然人。案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暂无足额现金一次性清偿全部款项,无力全额支付约定违约金。申请执行人存在回款与资产处置两难问题,若直接拍卖房产周期长、变现价值偏低,债权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快速达成一致清偿方案。
###办案经过
樊林卓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法院执行调解工作,综合评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房产市场变现行情,制定房产抵账结合分期付款的和解方案;与法院、多方被执行人多次协商谈判,敲定266平方房产作价580000元抵偿主债务,同时协商减免100000元违约金,剩余80000元违约金分两期支付,明确房产过户办理时限与款项给付节点,落实全部书面和解条款。
###案件结果
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行支付20000元,剩余80000元限期付清,266㎡房产作价580000元冲抵欠款,申请执行人自愿减免100000元违约金并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人债权实现稳妥、低成本回收。
##律师核心价值
执行阶段谈判制定房产抵债分期方案,减免部分违约金,快速达成和解,高效落实债权回收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