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何某某(运输从业者)委托王林律师起诉;被告为肇事司机张XX、人某某财险某某支公司、锦X某物流某某公司(缺席)。
2023 年 8 月 20 日,张XX驾车全责撞何某某营运货车,致何某某受伤、车辆维修 90 天。案涉车辆投保交强险、100 万三者险。原告产生医疗费、营养费、停运损失、鉴定费。保险公司抗辩停运损失、鉴定费属间接损失不予赔付,还对医疗费、三期时长提出异议。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组织证据交换质证,原告提交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营运资质、三期鉴定、维修记录;保险公司提交保险条款主张免责。锦X某物流某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采信原告全部证据。
案件结果
- 损失核算:医疗费 1014.42 元、营养费 150 元、停运损失 24493.81 元、鉴定费 800 元,合计 26458.23 元。
- 判决:保险公司十五日内赔付 25658.23 元;张XX赔付鉴定费 800 元,锦X某物流某某公司连带承担。逾期付款加倍计息,诉讼费按各方责任分摊。
- 裁判理由:全责方应赔偿全部合理损失,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属法定财产损失,保险免责条款不予采信;鉴定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由侵权人及雇主连带承担。
- 适用法条:《民法典》《保险法》及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