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详情
多名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农村承包地块完整经营权,地块权属、四至界限均在官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明确记载。权利人因外出照料亲属长期离家,返乡后发现案外人擅自占用自家承包地块,在土地内堆放砂石、栽种树苗,侵占承包土地使用权。
权利人先后通过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多方调解,案外人始终拒绝腾退土地、停止侵占行为。为维护家庭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委托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王亚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三项诉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清除地块内杂物苗木、返还土地并恢复地块原状;判令被告赔偿侵占土地产生的经济损失;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被告提出抗辩主张:案涉地块名称与原告权证记载不符,地块历史上属于公共通行荒地,早年由多户村民共同管理,不认可原告单方确权结果,堆放砂石、栽种苗木仅为防护庄稼、保障通行,不存在侵权行为,并提交老土地证、其他农户承包合同、现场照片、卫星定位图等多组证据试图推翻原告权属。
王亚律师代理全体原告整理全套权属证据,包含官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申请本村知情村民出庭作证,完整还原地块确权、长期由原告家庭耕管、被告私自侵占的全部事实。法庭组织双方完整质证,对双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明效力逐一认定。
二、案件处理结果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案涉承包地块的侵权行为,在判决指定时限内将侵占地块返还原告家庭管理使用;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3.若被告到期拒不返还土地,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