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徐应超律师三年持续辩护,最终争取到存疑不起诉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徐应超律师 在线
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452
    服务人数
  • 13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命案辩护,成败系于毫厘。徐应超律师三年如一日深耕此案,数十次现场勘验、逐帧比对证据,于尸检报告中击破“死亡诱因”主观推断,从混乱现场中剥离出“行为主体不明、伤痕来源不符、因果链条断裂”三大铁证缺口。以水滴石穿的坚持,将“十年以上重刑”改写为“存疑不起诉”,用时间与专业为当事人换回清白人生。

案件详情

案件基本经过

俞X与邻居因树木遮挡通行道路产生邻里纠纷,双方酒后在狭窄小路爆发冲突,现场聚集十余名围观人员,场面混乱拉扯。公安机关接警后安排双方各自就医检查,冲突次日下午,邻居家参与争执的老年老人突发冠心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主张老人死亡系前一日打架冲突导致,控告俞X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医出具鉴定意见,认定死者直接死因是冠心病猝死,同时作出打架引发情绪激动为死亡诱因的主观判断。公安机关据此立案,指控俞X在冲突中推搡老人致其摔倒受伤,该行为诱发冠心病死亡,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害人家属同步提起刑事控告与民事赔偿诉讼,案件前后历经三年反复侦查、补充取证,俞X全程背负刑事犯罪嫌疑,身心遭受巨大压力,委托律师全程跟进辩护。

面临罪名及刑事处罚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定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法院认定俞X殴打行为与老人死亡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俞X将面临十年以上重刑,同时需承担高额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辩护突破点与不起诉辩护成果

律师坚持三年持续跟进案件,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实地勘察,结合卷宗证据、尸检报告、证人证言梳理四大关键疑点。其一,冲突现场道路狭窄、人员密集混乱,多人互相拉扯,客观上无法锁定老人摔倒受伤系俞X行为直接造成,行为主体存疑。其二,尸检记载死者头部、胸口、大腿内侧多处踩踏伤痕,与公安机关指控俞X仅推倒老人的行为无法对应,死者孙子笔录证实另有黑衣男子踩踏老人,伤痕来源无法归责俞X。其三,多名在场证人与俞X供述相互印证,俞X并未主动推搡老人,老人系主动上前殴打俞X时自行站立不稳摔倒,俞X仅事后拿走老人手中拐杖,无殴打、推搡加害行为。其四,刑法因果关系认定需伤害行为直接引发死亡结果,本案核心死因是自身冠心病,情绪激动仅为间接诱因,法医主观推断不能作为刑事定罪依据。律师持续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申请补充侦查,三年间反复沟通论证证据缺陷。公安机关经多次补充调查,仍无法收集到能够锁定俞X加害行为、建立完整因果链条的客观证据,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检察院经检委会讨论,采纳全部辩护观点,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指控证据不足,对俞X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彻底消除当事人刑事追责风险。


  • 被不起诉人
  • 不起诉决定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徐应超律师
徐应超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徐应超律师?
5.0分服务:452人执业:13年
徐应超律师
13201201****6592 执业认证
  • 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公司经营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99号招银大厦15楼
2012年工作至今,14年来一直深耕刑事领域,专一只做刑事案件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至今累计办理各类刑案800+...
  • 151 5056 1725
  • 1515056172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