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潘XX等十二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事附带民事)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至2023年,被告人潘XX通过互联网平台购进无标开关、插座,雇佣工人在无标产品上打标,非法制造假冒XXX、XX、XX、西门XX等品牌开关插座产品并销售。被告人潘XX、潘XX、刘XX等人分工负责制造、包装、销售。被告人邓某某自2022年7月起从潘XX处大量购进假冒XX、西门XX品牌开关插座,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33.374297万元,案发后退出违法所得5万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XX、XX、西门XX四家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判决结果
(刑事部分)
一、被告人潘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XXX元;
二、被告人潘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40000元;
(中略)
九、被告人邓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其余被告人均获刑,略)
十三、在案扣押涉案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邓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50000元予以没收。
(民事赔偿部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