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XX(男,1984年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XX(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XX(女,1988年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梁XX与李XX于2015年登记结婚,2017年共同移居加拿大,2021年5月分居。梁XX起诉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并认定李XX转移、隐匿财产487,582.45元,判决李XX支付梁XX380,085.28元。梁XX不服,提起上诉,主张一审对李XX大量恶意转移财产行为认定不足,要求改判分割更多隐匿财产。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复杂的涉外离婚纠纷,涉及中国与加拿大两国法院管辖权冲突、跨境财产隐匿认定、巨额资金异常流转等棘手问题。接受上诉人梁XX委托后,XXX律师全面梳理了李XX名下十余个银行账户、理财账户、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流水,发现李XX在2021年5月双方分居前后,通过多个账户频繁向第三方大额转账、取现,总额远超一审认定的48万余元。
律师团队从海量交易明细中精准锁定三个核心账户——XX银行账户、中国XX两个账户中大量"无对方账号信息"的异常转出记录,时间集中在2021年6月至9月,金额累计达百余万元。这些转账既无合理消费场景,也无家庭开支对应,且发生在李XX向加拿大法院起诉离婚之后,具有明显的时间关联性。
二审中,XXX律师抓住关键突破口:李XX虽辩称遭遇"加密货币诈骗",但该辩解恰恰证明其主动将境内人民币资产通过非法换汇方式转移至境外,该行为本身即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恶意处置。律师进一步向法院申请调取李XX出入境记录,证实李XX自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从未回国,所有账户操作均为远程进行,完全排除了"境内合理消费"的可能。
面对李XX缺席审理、消极应诉的情况,律师以扎实的证据链和严密逻辑,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将李XX报警声称的145万余元"被骗资金"全额认定为转移、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其自行承担被骗后果。最终二审改判,为委托人额外争取到48万余元折价款。
案件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维持一审离婚判决及共同债务(180万元借款及利息)各半承担的认定;
撤销一审关于财产分割折价款380,085.28元的判项;
改判李XX向梁XX支付862,206.56元(较一审增加482,121.28元);
驳回梁XX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理由:
李XX在分居期间,将境内银行账户资金通过异常转账、取现等方式移转,结合其报警自称遭遇诈骗的证据,认定相关款项系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李XX以"被诈骗"为由转移财产,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相关损失不影响对转移行为的定性;
一审认定的转移数额不足,二审依据账户流水及李XX自认的145万余元损失,新增认定转移财产964,242.55元,应予分割。
适用法条:《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第1087条(离婚财产分割);《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第2项(二审改判);《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第27条(涉外离婚准据法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