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特大QQ诈骗案——李硕海律师有效辩护,主犯地位精准厘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李硕海律师 在线
广东知恒(广州)律...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硕海律师成功打破公诉机关对“共同犯罪”及“涉案总金额”的指控,将独立实施的诈骗行为剥离,显著降低了被告人的犯罪数额认定与刑罚。

案件详情

原告: 公诉机关
被告: 王X(化名)、周某某(化名)、赵XX(化名)
代理人: 辩护人李硕海(为被告人王X辩护)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王X纠集周某某赵XX,在广西南宁市县一出租屋内,利用网络QQ实施诈骗。三人通过搜索进入高中家长群,伪装成学生,以参加“清华大学培训班”需缴纳培训费、押金等为由,对学生家长实施精准诈骗。在短短一个月内,三人共骗取23名被害人钱款,合计金额达人民币16.55万元。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经过:
李硕海律师介入后,经过细致阅卷和多次会见被告人王X,发现三被告人虽共同生活、使用同一场地,但各自使用独立的QQ账号、选择诈骗对象,诈骗行为具有独立性。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共同犯罪”及总额16.55万元的涉案金额,李硕海律师提出了“犯罪方法相似,但犯罪事实独立”的辩护策略,主张应区分各被告人的个人诈骗数额,而非简单地将总额累加。庭审中,李硕海律师通过对电脑勘查数据、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大量电子证据的梳理与分析,清晰地向法庭展示了各被告人独立作案的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李硕海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三被告人的诈骗行为虽在同一地点实施,但各自独立,不构成共同犯罪,应按照各自诈骗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最终,法院认定主犯王X的个人诈骗数额为5.2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该判决精准厘清了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范围,避免了因错误认定共同犯罪而导致量刑畸重的后果,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王X的合法权益。


  • 1970-01-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硕海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硕海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
李硕海律师
14401202****8383 执业认证
  • 广东知恒(广州)律师...
  • 税务类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类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7层
  • 133 2161 566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