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李硕海律师专业辩护,促成从轻处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李硕海律师 在线
广东知恒(广州)律...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硕海律师深入解读新旧司法解释,精准计算有效信息数量,结合坦白、认罪等情节,为被告人在“情节严重”的定性下争取到从轻量刑。

案件详情

原告: 公诉机关
被告: 王X(化名)
代理人: 辩护人李硕海律师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被告人王X通过向不特定手机用户群发植入木马病毒的短信,非法获取被害人手机中的通讯录、短信等个人信息,并利用获取的银行验证码短信,通过为他人充值话费等方式非法获利。经查,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147条(含通讯录1447条、短信700条)。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新旧司法解释的适用及“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办案经过:
李硕海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介入案件。针对当时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李硕海律师深入研究,提出了“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的辩护思路。其详细梳理了被告人获取的700条短信内容,指出其中绝大部分为广告、天气预报、私人闲聊等无效信息,与公民个人财产、身份信息安全直接相关的有效信息数量远未达到“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在庭审中,李硕海律师据理力争,就证据的关联性与证明力发表了专业质证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虽然最终认定被告人王X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充分考虑了辩护人提出的相关意见,并认定被告人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在综合评判后,法院对其在法定刑幅度内予以了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案通过李硕海律师的有效辩护,成功为被告人在新旧法交替的复杂局面下争取到了最为有利的量刑结果。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硕海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硕海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
李硕海律师
14401202****8383 执业认证
  • 广东知恒(广州)律师...
  • 税务类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类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7层
  • 133 2161 566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