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江XX与查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司法确认)
案情简介
申请人江XX与申请人查某某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双方于2026年5月7日经芜湖市某某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查裁定: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按协议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协议内容:查某某支付江XX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分期支付(2026年5月至6月每月28日前给付3000元,余款4000元于2026年7月28日前付清);若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江XX有权就剩余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江X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