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5 年
委托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李X
代理律师:张健律师
承办律所: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被告人早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被指控组织多名人员搭建 “手机口” 设备,为上游电信诈骗提供拨号通讯支持,按照每小时固定标准以虚拟货币结算佣金。涉案设备拨打多通诈骗电话,关联三起被害人被骗案件,被害人损失数十万元,被告人累计发放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两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系本案主犯,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犯罪仍提供技术通讯支持,属于情节严重;加之被告人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建议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合并判处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当事人全程否认犯罪事实,主张不存在组织行为、虚拟货币转账与本案无关、无法证实涉案诈骗案件由其下线设备拨打,委托张健律师开展无罪辩护,同时制定罪轻备选辩护方案。
张健律师完整核对全部微信 / QQ 聊天记录、虚拟货币交易流水、证人证言、通话记录、租车凭证,逐条梳理控方证据链漏洞,书面提交无罪辩护意见;同时结合案件事实预设量刑辩护思路,重点围绕涉案关联案件范围、违法所得金额、主观认知程度、缓刑数罪并罚量刑规则展开专业论证。
三、案件结果
1. 法院虽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限缩涉案事实的辩护观点,仅认定单起关联诈骗案件,剔除另外两笔大额涉案金额指控,大幅降低案件危害后果认定;
2. 认定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罪仅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
3. 依法撤销前罪缓刑,两罪数罪并罚后,最终仅决定执行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显著低于公诉机关三年十个月的量刑建议;
4. 清晰区分被告人与底层操作人员责任边界,未将全部被害人损失归责于当事人。
四、律师价值
1. 深挖证据瑕疵开展无罪辩护:逐条核对电子数据、多名证人证言、虚拟货币转账记录,指出公诉机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提交详实书面无罪辩护词,有效降低法庭对当事人主观恶性、涉案范围的认定;
2. 双路径辩护预案保障当事人权益:预判无罪难以成立,同步准备完整罪轻辩护意见,从涉案关联事实、获利金额、主观认知不足等角度争取更低刑期;
3. 精准解决缓刑叠加新罪量刑难题:结合刑法数罪并罚、缓刑撤销相关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节论证从轻空间,成功说服法庭下调合并执行总刑期;
4. 庭审专业质证与逻辑辩护:清晰区分客观书证、言词证据矛盾点,平衡质证与辩护逻辑,为当事人争取到远优于公诉量刑建议的判决结果。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属涉及手机口、GOIP 设备、虚拟货币结算、电话引流类帮信犯罪,存在前科、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控方证据存在矛盾、涉案金额认定存疑等情形,可委托张健律师开展专项辩护。律师可提供无罪 / 罪轻双路径辩护、电子证据梳理、量刑协商、数罪并罚刑期优化等法律服务,针对网络帮信案件拆分证据链条、缩小当事人责任范围,争取更短服刑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