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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留军律师代理案例:提供劳务致双下肢重伤致残,精准划分责任获判近17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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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留军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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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留军律师在复杂的多人过错提供劳务受害案件中,通过深入论证承揽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定性、精准划分各方责任比例,成功为双下肢重伤致残的当事人争取到近17万元赔偿,有力维护了劳务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 云南省玉溪市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 刘XX,女,住云南省玉溪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 俞留军,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 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袁某某(该公司唯一股东)、陈XX(拆墙工程承包人)、刘XX(装载机驾驶员)。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30日,被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2600元的价格将某医院一堵围墙的拆除和垃圾清理工作承包给被告陈XX施工。陈XX让原告刘XX叫上被告刘XX开装载机和货车去推墙、清理垃圾。次日,在陈XX指挥刘XX驾驶装载机推墙过程中,原告欲到刘XX视觉盲区的围墙下捡拾遗落的大锤,此时整堵围墙突然倒塌,将原告双下肢砸断。原告先后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5天、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共计192天,伤情包括双下肢多发性开放性骨折、双侧下肢多发性血管神经肌腱损伤、脓毒症、骨髓炎等。经司法鉴定,原告右下肢构成九级伤残、左下肢构成十级伤残、右踝关节无功能构成九级伤残。原告认为其系为被告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各被告均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7602.37元。案件涉及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认定、多人过错情形下的责任划分等复杂法律问题。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四方当事人。代理人俞留军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了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等全套材料。针对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法律关系的定性(承揽还是劳务)以及各方的过错程度和责任比例,俞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法律研究。庭审中,被告某装饰工程公司主张其与陈XX之间系承揽关系,定作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陈XX辩称与原告系合伙提供劳务关系;被告刘XX则主张其系受雇于陈X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面对各被告的不同抗辩,俞律师围绕原告系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各被告均存在过错等核心事实进行了有力论证。同时,针对原告误工费的认定问题,俞律师提出原告多处骨折伤情严重、治疗周期长的客观事实,主张合理的误工期认定。

案件结果:

本案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各方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比例逐一作出了认定。关于法律关系,法院认定某装饰工程公司与陈XX之间为承揽关系,定作人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陈XX与原告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刘XX系受陈XX安排提供劳务。关于责任划分,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推墙过程中墙体可能倒塌,却为捡拾大锤进入危险区域,对损害发生具有重大过错,自行承担60%的责任;陈XX作为承包人,未尽到安全监管及安全保障义务,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刘XX作为专业装载机驾驶员,未对周围环境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承担10%的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21669.01元(含医疗费327505.8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200元、误工费44398.20元、营养费5760元、护理费22915.20元、残疾赔偿金200389.8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1000元),判决陈XX赔偿原告134500.70元(已扣减垫付的52000元),刘XX赔偿原告36166.90元(已扣减垫付的26000元),合计获赔170667.60元。本案中,代理人俞留军律师通过深入论证各方责任、系统梳理各项损失,成功为双下肢重伤致残的当事人争取到了近17万元的赔偿,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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