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农村自建房确权过户|唐山邢鹤晨律师代理买方,法院调解确认房屋归原告并由全部继承人配合过户
##内容###案情简介
当事人1997年向房屋原权利人购买村内自建房,交易完成后长期未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原权利人于2019年离世,其配偶、女儿、儿子为法定继承人,儿子后续又去世,衍生出儿媳、两名孙辈继承人,本案共计五名继承人为被告。各方就房屋权属、过户配合事宜产生分歧,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自身所有,全部继承人配合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办案经过
邢鹤晨律师协同搭档共同代理原告,完整梳理房屋交易原始事实、两代继承人身份关系、人员继承脉络全套材料;梳理多层继承法律关系,厘清全部适格被告,与五位继承人及承办法官多轮沟通调解,梳理过户配合的实操流程,化解各方顾虑,促成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配合确权过户,拟定无遗留争议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案涉房产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全部五名继承人自愿配合原告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2.5元由原告承担,双方无其他债权、房产相关纠纷,一次性解决多年未过户的确权难题。
##律师核心价值
厘清多层继承主体与法律关系,多方协商达成调解,法院确认房屋归当事人,全体继承人配合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