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涉案房产过户事宜|唐山邢鹤晨律师代理男方,协商完成房产过户后原告撤诉结案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此前协议离婚,离婚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案涉房产归属男方所有,因案涉房屋当时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离婚阶段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续房屋满足办证、过户条件,女方拒不配合男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男方权益无法落地,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判令女方配合完成房产过户,案件立案受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0元。
###办案经过
邢鹤晨律师协同实习律师共同代理原告,整理离婚协议书、房屋权属相关材料、对方拒不配合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主动配合承办法官开展多轮居中调解,向女方释明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拒不配合过户需承担司法强制执行、诉讼费等法律后果,持续协调双方沟通,打消女方抵触情绪,促成女方自愿配合完成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结果
在律师与法官共同协调下,女方主动协助男方完成案涉房产过户手续,原告诉求全部实现。原告于2025年2月10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00元由原告承担,纠纷无需开庭审理即圆满化解。
##律师核心价值
多轮调解释明法律后果,促成女方配合完成房产过户,当事人诉求落地后顺利撤诉,免去庭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