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涉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多台车辆及婚内财产|唐山邢鹤晨律师代理女方,调解实现子女抚养权及多台车辆归女方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未成年女儿,孩子长期随女方及女方父母生活。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存在婚内出轨、家庭暴力行为,还购置价值34900元车辆交由第三者使用,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情形。女方起诉要求离婚,主张女儿由己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分割多台夫妻共有车辆、追回涉案34900元购车款,并索要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双方均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办案经过
邢鹤晨律师代理女方参与法院调解,完整整理出轨、家暴、车辆购置及使用、子女长期由女方照料的全部证据材料;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向对方及法官论证男方属于婚姻过错方,女方应取得子女抚养权并多分车辆类共同财产;多轮协商平衡抚养费、车辆归属、车库、贵重首饰分配方案,达成兼顾子女抚养与女方财产权益的调解条款。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并享有周末探视权;宝马车、零跑车归女方所有,对应贷款由女方自行偿还,特斯拉轿车、地下车库归男方;62.11g金项链归属女儿由女方保管,双方互不追究其余财产、损害赔偿诉求;案件受理费减半362元由女方承担,女方成功取得子女抚养权与两台机动车所有权。
##律师核心价值
梳理家暴、出轨、财产完整证据,调解争取到子女抚养权,两台机动车划归女方,妥善分割全部婚内动产不动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