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具机关、出具时间
审理法院: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出具时间:2023 年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当事人蒋X早年因邻里纠纷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内心不满,长期在网络平台编造不实信息,恶意诽谤、诋毁村干部与办案民警,多条短视频累计上万浏览量,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建议实刑八个月。当事人委托郭萌萌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开展从轻辩护。
案件核心争议
1. 网络发布不实言论、多条视频达到立案浏览量,是否属于情节恶劣,必须判处实刑;
2. 当事人事出有因,能否酌情降低主观恶性评价;
3. 自愿认罪认罚,叠加从轻情节是否具备缓刑适用条件。
三、案件结果
前后对比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八个月实刑,经郭萌萌律师当庭完整辩护,法院全部采纳从轻意见:
1. 认定蒋X构成寻衅滋事罪;
2. 采纳认罪认罚、事出有因等全部从轻情节;
3. 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无需收监羁押。
四、郭萌萌律师专业辩护亮点
1. 客观厘清案件起因,弱化当事人主观恶性
完整梳理案件源头矛盾:当事人因早年行政处罚心生不满,并非无端恶意造谣滋事,主观恶性区别于蓄意网暴、牟利型网络寻衅,请求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考量。
2. 重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庭前会见充分释法,引导当事人全面认清自身行为违法性,庭审全程自愿认可全部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落实法定从宽核心情节,为缓刑打下基础。
3. 论证本案社会危害性有限,符合缓刑适用标准
当事人无多次线下滋扰行为,仅因个人纠纷线上发布言论,无借机牟利、煽动群众、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归案后深刻悔罪,无再犯罪风险,社区矫正可行,具备缓刑法定条件。
4. 简化庭审辩护逻辑,高效争取从轻处理
结合网络寻衅滋事类案件裁判尺度,简明清晰提交辩护意见,不纠缠定性争议,聚焦悔罪、起因、人身危险性三大从轻要点,法庭直接采信辩护观点,突破公诉机关实刑量刑建议。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抖音、快手、微信等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涉嫌网络寻衅滋事;
2. 邻里、干群纠纷引发网络发帖、短视频诋毁,达到刑事立案浏览标准;
3. 公诉机关建议实刑,希望争取缓刑不予关押;
4. 当事人愿意认罪认罚,需要律师梳理全部从轻情节。
六、法律服务指引
网络诽谤、网络寻衅滋事类刑事案件均可预约郭萌萌律师。律师精通涉网络犯罪裁判规则,擅长梳理案件背景、区分主观恶性大小,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制度,围绕悔罪、社会危害性开展从轻辩护,针对涉民间纠纷引发的网络犯罪,全力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短期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