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民间借贷诉讼调解案|律师代理原告协商达成分期回款方案,增设违约保障锁定债权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存在两层债权债务关系:其一,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期间,被告因个人资金需求,分多笔向原告借款合计 40 万元,并分次出具书面借条;其二,被告欠付原告女儿股权转让对价 40 万元,经原告女儿书面同意,该笔股权转让欠款转移至原告名下,被告另行出具借款凭证确认该 40 万元债务。2019 年 4 月 20 日,双方统一核算全部欠款,被告合并出具总额 80 万元的总借款凭证。后续被告仅归还本金 20 万元、支付利息 19.3 万元,剩余欠款经原告多次口头、书面催讨,被告始终拖延拒绝还本付息。为追回剩余债权,原告委托孙侠、史**两位律师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起诉主张被告偿还剩余本金 798562 元、借款利息 34072 元。
二、办案经过
- 债权梳理与证据固定:两位接受委托后,拆分梳理原始借款、股权转让款转债权两项独立法律关系,收集借条、总借款凭证、转账流水、催款沟通记录、股权转让债权转让说明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 80 万元债权形成、部分还款、持续拖欠的完整事实链条,夯实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基础。
- 立案启动诉讼程序:律师代为起草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正式受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展审理。
- 庭审举证固定案件事实:案件开庭审理阶段,律师完整出示全部债权证据,清晰向法庭陈述款项形成、还款、逾期拖欠全过程,让法院全面认可原告债权真实合法,为后续调解谈判掌握主动权。
- 多轮协商促成调解方案:依托法庭主持调解契机,律师代表原告与被告开展多轮谈判,兼顾被告实际还款能力与原告债权回款诉求,反复调整分期还款金额、期限,同时增设强有力的违约约束条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办案结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核心约定内容如下:
- 债务总额调整:被告合计向原告偿还本息 64 万元,分三期履行:2020 年 10 月 16 日前支付 10 万元,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20 万元,2020 年 12 月 15 日前付清剩余 34 万元;
- 逾期追责保障: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足额按期还款,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需额外支付原告违约金 5 万元;
- 诉讼费用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5100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且已当场履行完毕;
- 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确认就本案借贷事宜无其他任何争议,调解书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具备强制司法执行力。
四、律师价值
- 分层厘清复杂债权法律关系:区分普通民间借贷、股权转让债权转让两类不同法律事实,完整固定两层债权转化证据,避免被告庭审中否认部分债务,保障原告全部债权被法庭认可。
- 平衡诉求协商最优回款方案:结合被告经济现状协商下调应付总额,设置分期还款模式,降低被告一次性还款压力,大幅提升被告主动履约意愿,避免判决后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回款难题。
- 增设双重债权保障条款:谈判阶段主动增设加速到期条款与高额违约金,从法律层面约束被告按期还款,若出现逾期可一次性全额执行并额外追责,极大降低原告回款风险。
- 减免原告诉讼经济成本:推动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诉讼开支,减少维权成本。
- 彻底终结双方纠纷:调解协议明确双方无其他争议,一次性解决多年借贷矛盾,避免后续双方再次因款项往来引发二次诉讼,节约当事人时间与司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