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二审纠纷|涉案货款8919万元|石家庄许欣婷律师代理采购企业,二审撤销原判并驳回对方全部起诉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存在多年保温材料滚动供货合作,2019年签署整体结算协议,经仲裁确认采购方超付预付款122XXXX6809.74元,抵扣后期货款后仍剩余预付款334XXXX0101.74元。供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单独就2019年6月30日后891XXXX6708元货款提起一审诉讼,一审法院单独审理该笔货款并判决采购方全额支付。采购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本案货款应在生效仲裁确认的预付款中抵扣,一审裁判违反一裁终局原则、构成重复诉讼。
###办案经过
许欣婷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完整梳理多年供货合同、结算协议、两份生效仲裁裁决、撤销结算协议诉讼裁判全套证据;围绕仲裁一裁终局、生效裁决既判力、重复诉讼法律规定展开论证,明确案涉货款与预付款属于同一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一审割裂双方整体结算关系存在程序与实体双重错误,向合议庭提交最高法同类参考裁判观点支撑代理意见。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全部代理观点,认定本案属于重复诉讼,裁定撤销一审全额给付货款的原判,直接驳回供货企业起诉;一审、二审大额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采购方,无需支付891XXXX6708元涉案货款,采购方大额资产风险完全化解。
##律师核心价值
援引仲裁一裁终局规则与类案裁判,论证本案重复诉讼,二审撤销原判、驳回对方八千余万货款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