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纠纷一审胜诉|孙侠律师代理当事人确认代书遗嘱有效并按遗嘱分得房产份额
一、案情简介
- 亲属与遗产背景:被继承人育有五名子女(本案原告与四名被告),配偶早年离世;名下一套房产先单独登记,后添加其中一名被告为共同共有人,该被告自认不享有房屋产权,房屋全部属于被继承人遗产。
- 遗嘱情况:被继承人生前委托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代书、两名无关人员见证订立代书遗嘱,明确房屋出售后房款仅由原告、两名被告三人各分三分之一,其余两名子女不予继承。
- 纠纷起因:被继承人过世后,负责代管房屋的被告迟迟未出售房产;两名未分得遗产的被告否认遗嘱效力,主张按法定继承均分房屋,各方协商无果,原告向浦东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遗嘱有效、房屋拍卖后原告分得三分之一售房款。
- 各方分歧:部分被告以母亲文盲、遗嘱地点记载错误、母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为由否定遗嘱;部分被告同意按遗嘱处理,但反对法院直接拍卖房屋,希望自行处置。
二、办案经过
- 原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子作为法定代理人,委托上海XX孙侠律师代理诉讼,案号 (2021) 沪 0115 民初 ** 号。
- 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四次当事人、多方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 孙侠律师完整梳理产权材料、遗嘱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配合对方申请的出庭证人证言,完整还原代书遗嘱订立全过程:被继承人口述意愿、代书人全文宣读、立遗嘱人临摹签名并按手印、多名见证人现场签字留存多份遗嘱原件。
- 针对被告抗辩逐一举证反驳:被告主张老人神志不清,但无任何病历、证人佐证;遗嘱地点文字瑕疵、正文为复印件均属于形式细微瑕疵,不影响真实意愿认定。
- 法庭完整核查全部书证、证人证言,认定代书遗嘱符合法定生效要件。
三、办案结果
法院认定案涉代书遗嘱真实、合法、有效,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案涉房产按照遗嘱内容处置;未完整出具最终分割判项,但核心胜诉目标达成 —— 驳回其余被告法定继承的主张,确认原告享有房屋售房款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
四、律师价值
- 疑难遗嘱证据突破:针对代书遗嘱存在地点记载错误、正文为复印件、立遗嘱人不会写字等多重不利外观,整合房产证、户籍材料、证人出庭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说服法院区分形式瑕疵与效力瑕疵,守住遗嘱有效核心诉求。
- 应对多方复杂被告:本案四名被告均持不同立场、部分聘请对立律师,庭审多方对抗,律师分层梳理各方矛盾焦点,精准反驳否定遗嘱一方的全部无依据抗辩。
- 特殊主体诉讼代理:妥善处理原告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特殊情形,规范完成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双重诉讼流程,保障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明确遗产处置路径:清晰向法庭陈述遗嘱约定的 “卖房分款” 履行方案,区分拍卖、自行出售两种处置方式的利弊,为后续房屋分割、款项结算提供清晰裁判依据,一次性解决多年家庭遗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