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因原有经营场地租赁到期、行政整改要求等客观原因,企业需要调整经营场地,安排全体员工前往同集团下属关联单位继续从事同类拆解工作,岗位、薪资标准保持不变,新旧场地距离很近,通勤几乎无额外负担。
大批员工不认可场地调整安排,在未到新岗位核实薪资、工种的情况下,提前集体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部分人员主张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索要高额赔偿金,其余人员主张企业单方变更用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涉案劳动者人数众多,属于群体性劳动纠纷,企业委托陈律师全程代理仲裁应诉。
陈萍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完整收集场地租赁到期文件、政府整改通知,证明场地搬迁属于客观不可控经营事由,并非企业单方随意变更用工条件;
2.整理企业书面、短信、微信群多渠道下发的搬迁安置通知,明确告知员工劳动关系不发生变更、岗位工种相近、薪资标准不降低,不存在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安排;
3.举证新旧厂区地理位置、通勤距离,说明场地调整不会给员工造成重大生活、通勤负担;
4.提交企业多次书面返岗催告记录,证实企业已充分履行通知、安置义务,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
5.针对员工 “更换用工主体、岗位待遇下降” 的核心主张,逐条举证反驳,指出两家企业为同一集团、业务混同,未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与薪酬标准,员工无实质证据证明待遇降低;
6.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论证员工在未核实新岗位条件下主动提出离职、主张补偿 / 赔偿缺乏法定依据,完整搭建抗辩逻辑。
二、案件结果
仲裁委员会全盘采纳陈萍律师全部抗辩意见,作出终局裁决:
1.全部多名劳动者提出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仲裁请求统一全部驳回;
2.企业无需向任何一名员工支付补偿、赔偿类款项,群体性劳动索赔诉求全XX空;
3.另有一名劳动者自行撤回仲裁申请,案件争议彻底平息。
三、陈萍律师本案代理核心价值
1.擅长处理群体性劳动集体纠纷,精准把握企业经营客观搬迁的法律边界,熟练运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合理调岗、客观经营变更的裁判规则,有效化解大额集体赔偿风险;
2.系统化梳理行政文书、场地资料、全员通知、返岗催告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充分证明企业搬迁安置方案具备合理性、无损害劳动者权益情形;
3.精准驳斥劳动者各项不实主张,针对 “更换用工主体、薪资下降、强迫借调” 等核心争议点逐一举证推翻,击破员工主要索赔理由;
4.妥善应对多人集体仲裁庭审,逻辑清晰、分层有序完成举证、质证与辩论,说服仲裁委认可企业经营调整的合理性;
5.实现零赔付胜诉结果,彻底免除企业巨额群体性经济补偿、赔偿金支出,同时为同类厂区搬迁、合理调岗类劳动纠纷留存完整合规抗辩思路,规避企业后续用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