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案外人对债务人享有大额民间借贷债权,事后起诉主张债务人与我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房产逃避债务,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一审法院仅凭交易细节存疑便认定房屋买卖虚假,判决撤销房产交易合同,我方当事人房屋过户效力面临被推翻、房产权益受损的巨大风险。我方当事人不服一审不利判决,委托陈萍律师代理二审上诉。
陈萍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精准拆解债权人撤销权法定构成要件,明确法条规定行使撤销权必须同时满足「不合理低价转让 + 买受人主观知情损害债权」两大核心条件,逐一论证本案不满足任一要件;
2.梳理全套房屋交易材料:真实成交价书面合同、定金收款凭证、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发票,证明实际成交价格与税务评估价基本吻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明显不合理低价;
3.厘清债权形成与房产交易时间先后顺序,房产过户交易发生在对方民间借贷诉讼、债权生效判决出具之前,我方当事人交易时完全无从知晓案外债务存在,不存在恶意串通、协助转移财产的主观过错;
4.针对一审法院仅凭中介信息、付款方式、书证痕迹、未入住等间接猜测定案的裁判瑕疵,逐条反驳,指出合理怀疑不能等同于法定恶意串通事实,对方无直接证据证明虚假交易;
5.厘清撤销权法定行使期限规则,论证对方起诉已超出法定行权期限,其撤销主张本身已丧失法律基础。
二、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陈萍律师全部上诉抗辩观点,作出颠覆性改判:
1.直接撤销一审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审判决;
2.全额驳回起诉方要求撤销房产交易的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均由起诉方自行承担,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诉讼成本,房屋交易过户效力完整保留。
三、陈萍律师本案代理核心价值
1.精通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裁判规则,精准把握撤销权成立双重法定要件,直击一审法院法律适用漏洞,从根源否定对方全部诉讼基础;
2.完整整合房屋买卖、税务计税、时间线全套客观书证,形成完整真实交易证据链,有力反驳 “低价逃债” 的不实主张;
3.清晰区分交易时间与债权确认时间,论证我方当事人不知情、无恶意,彻底切断 “恶意串通损害债权” 的认定逻辑;
4.精准指出一审仅依靠间接疑点推定事实、缺乏直接恶意证据的审理瑕疵,说服二审法院纠正一审主观推定式裁判;
5.实现二审全盘改判,完整保住当事人房产交易产权,免除房产被收回、交易作废的重大财产风险,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不动产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