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105万余元货款追索案|廊坊赵孟亮律师代理原告,成功追回百万货款
##内容###案情简介
原告委托律师起诉三名被告主张猪肉买卖合同货款,2024年4-5月原告依约供应猪肉,合计供货货款XXX元,被告仅支付XXX元,原诉请欠付货款XXX元。案件核心争议两点:一是原告是否具备合法诉讼主体资格,被告辩称实际供货方为第三方屠宰企业;二是仅其中一名自然人存在购货沟通,另外两名被告否认存在买卖关系,同时被告抗辩供货数量、付款金额存争议,主张已超额付款。
###办案经过
律师庭审提交屠宰委托协议、屠宰企业主体资格说明、订货微信记录、对账原始聊天记录、银行付款流水、送货单据等完整证据链,逐一驳斥被告抗辩:举证原告独立经营、享有货款主张权,驳回追加第三方企业为第三人的申请;区分交易时段账目,证明其余两名被告无案涉交易合意;结合原始对账记录核算各阶段欠款,针对被告提出的掉秤、数量瑕疵问题配合法院调解扣减部分货款。案件历经管辖异议、中院管辖裁定、简易转普通程序完整流程,完成多轮证据质证与事实核对。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仅单一自然人承担付款责任,判令其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XXX元、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14332元由被告承担14000元;驳回原告对另外两名被告的全部诉求,未支持原告诉请中超出核算的货款差额。若义务人逾期付款,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核心价值
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厘清主体与账目争议,推翻被告超额付款、原告主体不适格全部抗辩,助力原告追回百万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