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奇律师代理司法拍卖错误国家赔偿案件胜诉,全额追回拍卖款 XXX.16 元及法定存款利息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参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全额支付 XXX.16 元拍下 20 套房产,拿到过户裁定时才发现案涉房屋早已被其他法院首封,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后续执行复议程序中,案涉拍卖裁定被依法撤销,竞拍全款已发放给原执行申请人,执行法院以可通过执行回转追回款项为由作出不予国家赔偿决定。当事人委托张奇律师,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二、办案经过
- 完整梳理全流程证据:网拍成交凭证、全款支付记录、不动产过户受阻回执、各级执行异议 / 复议裁定书、省高院查封协调函、原法院不予赔偿决定书,证实执行法院拍卖前未核查不动产查封信息、拍卖公告未披露房屋存在在先查封,属于法定错误执行、违法拍卖情形。
- 核心代理观点:① 执行法院未完成不动产查封登记、未公示在先查封瑕疵,拍卖行为已被生效文书确认违法,符合国家赔偿受理条件;② 当事人并非原执行案件的申请 / 被执行人,无参与执行回转的法律主体资格,执行回转不能弥补当事人财产损失,原法院 “等待回转” 的拒赔理由不成立;③ 违法拍卖造成巨额资金长期占用,依法应当返还全部拍卖款并赔付法定存款利息;四倍 LPR 利息无法律依据,仅主张央行一年定期标准利息。
- 赔偿委员会组织公开质证,完整采纳代理律师全部核心意见,认定法院存在错误执行行为。
三、办案结果
- 撤销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原不予赔偿决定书;
- 判令该院向当事人返还拍卖全款XXX.16 元;
- 一并支付利息:以 XXX.16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4 月 9 日缴款当日起,按央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 驳回当事人四倍 LPR 利息的超额诉求;
- 本国家赔偿决定为生效终局文书。
四、律师价值
- 精准适用网络司法拍卖、涉执行国家赔偿司法解释,锁定法院未核查查封、隐瞒标的重大瑕疵的违法事实,成功推翻基层法院拒赔结论;
- 厘清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的法律边界,明确竞拍案外人不具备回转案件主体,法院不能以内部追偿义务对抗外部受害人赔偿请求;
- 数千万大额财产全额获赔,足额保护当事人巨额购房本金,同时争取法定资金占用利息,弥补长期资金损失;
- 完整走完执行异议、复议、基层赔偿、中院赔偿委员会质证全流程,在复杂司法执行类国家赔偿案件中取得全胜,形成同类案件典型胜诉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