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团伙诈骗二审成功改判减刑,张奇律师辩护效果显著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为针对中老年群体的收藏品养老诈骗涉众刑事案件,团伙设立多家藏品公司开展经营,层级分为总部实际控制人、门店负责人、销售骨干、基层销售人员。当事人为门店股东、店长,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18 万元。家属委托辽宁民聚律师事务所张奇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提起上诉开展针对性辩护。
二、办案经过
张奇律师围绕案件定性、团伙层级地位、涉案金额认定、量刑情节、赃款流向、财产退赔等核心要点全面开展二审辩护工作:
- 区分整体团伙运营模式,明确当事人仅为单门店管理人员,未参与整体诈骗模式策划、总部资金统筹分配;
- 对一审涉案犯罪数额认定提出质证意见,剔除不合理计入金额;
- 梳理当事人坦白认罪、初犯、获利较少、羁押时间较长等全部从宽量刑情节;
- 结合同案其余被告人量刑对比、类案裁判规则,论证一审量刑过重,向二审法院提交完整上诉辩护意见。
三、办案结果(二审终审判决)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采纳张奇律师主要辩护意见,大幅改判减刑:
- 主刑大幅下调:原一审十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罚金刑大幅降低:一审罚金 18 万元,二审调整为罚金人民币 8 万元;
- 刑期折抵落地:刑期自 2021 年 10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止,结合前期羁押期限折抵,当事人羁押期限临近届满,羁押超期部分依法折抵刑期。横向对比:团伙顶层实际控制人终审仍维持十余年重刑,同门店下级人员刑期三年六个月,当事人改判后刑期与其门店中层管理者身份精准匹配,量刑层级合理。
四、律师价值
- 实现重磅减刑突破:通过二审有效辩护,刑期直接从十年缩减至三年十个月,成功规避长期监禁,根本性改变当事人服刑期限;
- 财产刑同步减负:罚金从 18 万元降至 8 万元,显著减少当事人及家属的财产履行压力;
- 修正一审量刑偏差:厘清当事人在犯罪团伙中的从属地位,纠正一审拔高认定层级、量刑畸重问题,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刑法原则;
- 全维度权益保障:人身自由刑罚、财产处罚两项核心权益均实现实质性有利改判,在养老诈骗从严打击的司法环境下,达成上诉改判的优质辩护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