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巨大集资诈骗罪罪轻辩护:坦白认罪、部分退赃获法院从轻量刑 镇江集资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 镇江丹阳张琪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岳XX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酒业企业经营情况,许诺高额投资收益,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涉案金额达到巨大标准,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集资诈骗罪,量刑建议七年三个月。被告人委托张琪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案件核心辩护要点为坦白、主动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张琪律师完整查阅卷宗,核对涉案总金额、资金流转记录、投资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全部证据;梳理全部从轻量刑事实,庭审中围绕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退还部分赃款、自愿认罪认罚展开罪轻辩护,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理。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成立集资诈骗罪,涉案数额巨大,采纳辩护律师从轻处罚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罚金五十万元;已退还钱款按比例返还投资人,剩余未追回款项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判决理由:被告人虚构经营项目、以高收益为诱饵非法吸纳公众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存在坦白、部分退赃、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从轻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