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组建微信群,在棋牌APP创建房间,组织群内人员开展线上麻将等赌博活动并抽头渔利,共计非法获利46567元。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公诉机关以赌博罪提起公诉,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案发初期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30000元。
##办案经过
曹健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无异议,重点从量刑角度发表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提出被告人具备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法定从宽情节;积极退缴赃款,预缴全部罚金;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庭审过程中,配合当事人完成全部退赃工作,被告人后续向法院补缴剩余违法所得16567元,实现46567元违法所得全额退缴。法院完整采纳辩护人全部从轻辩护观点。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赌博罪,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罚金已缴纳);46567元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