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企业出借资质参与多项目串通投标,涉案金额超亿元,律师辩护推动单位及个人获不起诉决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林文韬律师 在线
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卷证据,厘清单位及个人行为定性,重点挖掘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辩护观点获得采纳,成功推动检察院对当事人及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保住企业经营资质,当事人不留犯罪案底。

案件详情

张X任职的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明知他人实施串通投标报价的情形下,向刘某、曾X等人出借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资质,用于泵站施工等六个工程项目投标,相关项目最终顺利中标,全部中标项目金额合计1.098XXXX7972亿元,该建设发展公司从中非法获利546185.32元。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张X以及涉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个人与单位行为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罪,以及是否具备从宽处罚、不起诉的法定条件。辩护人经仔细核对卷宗证据,确认涉案单位出借资质交由第三方用于串通投标活动,相关行为符合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

辩护工作重心放在挖掘全案从宽量刑情节,争取不起诉处理。辩护人提出,张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涉案建设发展公司同样成立自首,主动认罪认罚并且完成退赃,综合考量本案事实,整体犯罪情节轻微,依据法律规定可不予刑事处罚,向检察机关提出对单位及个人作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从宽处理意见,认定张X与涉案单位犯罪情节轻微,同时具备多项法定从宽情节,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院依法分别对张X、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暂扣的违法所得546185.32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串通投标类案件在工程建设领域较为多发,出借资质挂靠投标同样存在刑事风险。本案辩护抓住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关键情节,推动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当事人与企业无刑事犯罪记录,避免刑事处罚带来的后续经营、从业限制等不利后果。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林文韬律师
林文韬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林文韬律师
5.0分热情执业:6年
林文韬律师
13501202****6246 执业认证
  • 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 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c1栋
林文韬律师林文韬,男,汉族,现为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参与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
  • 131 2400 6808
  • 1312400680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