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孙翔律师代理张X民间借贷纠纷案达成调解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孙翔律师 在线
福建沐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21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孙翔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出色的专业素养与谈判能力。在证据组织方面,孙律师全面梳理了借条、抵押借款合同及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夯实了债权本金及利息的诉求基础。在策略制定上,孙律师精准把握被告的还款意愿与资金现状,在庭审中积极配合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既坚持了原告要求承担律师费等违约成本的底线,又为被告设计了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通过高效的客户沟通与危机处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增设了加速到期条款以保障原告权益,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3年8月22日,被告吴X向原告张X借款52万元,出具借条并转入吴X某银行账户,约定借款月利率1.5%,按月付息。同日,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并约定若吴X违约引发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含律师费等)由吴X承担。张X依约转账52万元。吴X收款后未按约还款,仅于2024年12月13日还款8万元用于偿还利息。张X为实现债权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孙翔律师代理诉讼,支付一审代理费2万元。因吴X仍未还款,张X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吴X偿还借款本金52万元及相应利息(扣除已还8万元,暂计至起诉日为五千余元),并支付律师费2万元。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被告吴X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如何认定;二是原告张X主张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是否应由被告吴X承担;三是双方能否就还款期限及方式达成调解协议以化解纠纷。原告张X主张按合同约定计算本息及律师费,被告吴X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希望能分期偿还以缓解资金压力。

 

【裁判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吴X自愿偿还张X借款本金44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其中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截至2025年8月22日止的利息合计为5万元,自2025年8月23日起的利息按年利率13.8%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上述款项吴X于2025年8月30日偿还张X14万元(其中9万元偿还本金,剩余5万元用于偿还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截至2025年8月22日止的利息),于2025年11月23日偿还3万元本金及当期利息,自2026年起于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的23日偿还3万元本金及当期利息,直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

三、若吴X未按期足额偿还上述任一期款项,张X有权就剩余全部未偿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七千余元,减半收取计三千余元,由张X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孙翔律师
孙翔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孙翔律师?
5.0分热情执业:21年
孙翔律师
13509200****5865 执业认证
  • 福建沐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行政类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 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公园路113号2栋301室
孙翔,专职律师,福建沐涵律师事务所主任,厦门大学法律本科毕业,1993年10月通过第四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 133 8593 8855
  • Sx151328898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