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刘XX,委托谢屹律师代理。 二老先后离世,两姐妹就父亲近百万存款、抚恤金、丧葬费分割产生纠纷。刘XX诉请分割全部取现款项,主张对方转移侵占遗产、自身多分;刘XX上诉,认为一审错误处理抚恤金、赡养事实认定、遗产范围、民事行为能力存在错误,要求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办案经过
二审庭审中,谢屹律师梳理完整银行流水、养老院合同、全套住院病历、社保发放记录,逐条反驳对方举证,结合病历证明老人多数时段意识清晰,90 万属于老人自愿赠与处分不属遗产;举证己方晚年全程照料老人,指出对方无医疗费、丧葬费垫付凭证,同时提出一审程序、分配比例相关上诉抗辩观点。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 老人支取 90 万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款项系生前自主处分,不纳入遗产分割;
- 老人住院医疗费均由本人账户支付,另一方无有效票据证明垫付护理费、丧葬费;
- 姐妹二人不同阶段均履行赡养义务,一审对抚恤金均分、剩余遗产按 7:3 分配裁量合理;
- 一审一并处理抚恤金、丧葬费未剥夺当事人诉权,不存在程序违法。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一千一百三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判决内容
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刘XX向刘XX支付分割款 45800 元,二审诉讼费由两上诉人各自承担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