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基础信息
审理法院: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民事一审判决书 判决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二、案件背景
原、被告经历离婚、复婚,婚后矛盾重重,女方起诉离婚,诉求取得儿子抚养权、车库归孩子所有,并主张家暴损害赔偿。男方抗辩车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同意每月支付 1000 元抚养费,还主张早年拆迁安置房是双方 “假离婚” 购置的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61 万卖房款项。郭萌萌律师全程代理女方,梳理离婚协议、拆迁手续、购房时间等关键证据,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复婚后共同财产,最终法院认定拆迁房屋及售房款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孩子由女方抚养。
核心案件争议
1. 早年离婚后购置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登记在男方名下车库应当如何分割;
3. 子女抚养权归属、每月抚养费标准;
4. 家暴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三、案件审理结果
1. 准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 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成年;
3. 案涉车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享有 50% 份额;
4. 女方婚前拆迁房屋、61 万元售房款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无权分割;
5. 驳回女方 5 万元家暴损害赔偿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四、郭萌萌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 锁定离婚协议时间线,区分个人财产边界
调取双方第一次离婚协议书、简易房购置、拆迁手续,证明房产系二人离婚后女方单独购置,不属于复婚后共同财产,彻底驳回男方 “假离婚、共有房产” 主张。
2. 优先争取子女抚养权,贴合孩子升学现状陈述
结合儿子就读高中、临近高考的客观情况,向法庭说明跟随母亲生活更利于学习稳定,法院最终将抚养权判归女方。
3. 厘清车库共有事实,合理划分财产份额
车库登记在复婚期间,无法举证女方单独出资,律师当庭接受法院对半分割方案,避免因拒议价导致财产无法处置。
4. 完整提交家暴相关报警材料,充分举证婚姻过错
提交派出所家暴告诫书、出警记录完整佐证双方长期冲突,完整陈述男方婚内过错事实,为女方诉求完整举证。
5. 统筹全案财产证据,保住大额拆迁售房款
完整整理购房、拆迁、卖房全套书面证据链,61 万元卖房款项被法院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为当事人守住大额资产。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夫妻存在离婚、复婚经历,区分婚前、婚内财产;
2. 离婚后单独购置拆迁安置房,对方主张共有分割;
3. 争夺高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协商抚养费;
4. 婚内购置登记一方名下车库等不动产分割纠纷;
5. 存在家暴报警记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六、法律服务指引
涉复婚、拆迁房产分割离婚案件可委托郭萌萌律师代理。律师擅长梳理多段婚姻时间线、拆迁、购房书面证据,精准界定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优先保障子女抚养权益,最大限度保全当事人婚前大额拆迁、卖房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