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专长】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催收、诉前与诉中调解谈判、强制执行保障。
【法院】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原告代理。接受原告罗X委托,向其债务人何某主张偿还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并通过调解程序促成和解,保障债权顺利实现。
【案情经过】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原告罗X基于信任,陆续向被告何某转账共计19.7万余元。被告在偿还3.3万余元后,剩余款项迟迟不予归还。双方虽未书面约定借期内利息,但在个人借条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并约定若一方违约,需赔偿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等维权成本。被告的逾期还款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罗X委托李良民律师介入处理。李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转账凭证与借条,精准核算剩余本金16.3万余元,并依法主张自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的逾期利息2900余元,同时依据借条约定主张5000元律师费,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本案在调解与审理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双方未书面约定借期内利息,原告主张逾期利息的计算基数与标准是否合法合理;其二,原告主张的5000元律师费是否有充分的合同依据与实际支付凭证予以支持;其三,在被告当前还款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制定既能促使被告签字确认,又能最大限度保障原告后续债权实现的调解方案,避免调解书沦为“法律白条”。
【裁判结果】在李良民律师的专业谈判与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何某确认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6.3万余元,并支付利息2.8万余元(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至2027年11月28日)及律师费5000元,合计19.7万余元。还款方案设定为:被告于2026年7月28日前首期归还1万元(含律师费5000元及本金5000元);剩余18.7万余元自2026年8月起,于每月28日前归还1万元,按先本金后利息方式抵扣。同时,李律师特别增设了“加速到期条款”: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未清偿款项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800余元由被告负担。
【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律师】1. 遭遇民间借贷违约,对方拖欠本金及利息,需要专业律师协助梳理证据、精准核算本息的债权人;2. 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违约金等条款,希望将维权成本转嫁给违约方的当事人;3. 债务人有一定还款意愿但资金周转困难,债权人希望通过分期调解方案快速回款,且需要设置“加速到期”等违约惩罚条款以保障后续强制执行的客户;4. 面临复杂债务纠纷,需要律师通过谈判技巧促成调解,降低诉讼时间成本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