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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民律师代理赵X故意伤害案获绝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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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民律师 在线
北京德和衡(合肥)...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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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李先民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作用在于精准破局,将案件从“互殴型故意伤害”成功扭转为“正当防卫”。面对“持刀即故意伤害”的简单逻辑,李律师通过细致调查,运用监控视频、通话录音及邻居证言,构建了完整的防卫证据链。其不仅有力论证了折纸刀作为修理工具的合理来源,排除了预谋伤害嫌疑,更深刻剖析了双方力量对比与侵害紧迫性,精准界定防卫限度。李律师的专业判断与出色沟通,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赵X与孙X此前因某修理费用及邻里口角产生矛盾。某日晚,孙X与刘X饮酒后,孙X手持一根长约70厘米的不锈钢棍,来到某小区赵X住所门口拍门辱骂,并打电话逼迫赵X下楼。赵X当时正在家中修理机器,为免对方继续滋扰影响家人,随手将手边的折纸刀合上放入口袋后下楼。赵X刚到楼门口,孙X、刘X即围上辱骂,孙X用不锈钢棍指向赵X,二人对赵X推搡、拳打脚踢。赵X被打退至门边,混乱中掏出折纸刀挥刺,致孙X手臂和腹部浅表部位受伤。经鉴定,孙X构成轻伤二级,赵X头部、胸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某公安机关最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赵X取保候审并移送审查起诉。赵X家属委托李先民律师介入。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第一,赵X携带折纸刀下楼是否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本案究竟属于互殴还是防卫;第二,孙X、刘X是否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赵X是否具有防卫意图;第三,在二对一且对方持械的情况下,赵X持刀反击致人轻伤,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能否认定为防卫过当。

 

【裁判结果】

李先民律师介入后,通过调取某市某区某路某烧烤店至某小区的沿街监控、收集邻居王某与李X的证人证言及伤情鉴定等证据,还原了被害方酒后持械上门挑衅并先行殴打的客观事实,论证了折纸刀系修理工具而非预谋凶器,并详细阐述了防卫限度。某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退回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查明:孙X、刘X酒后持械上门滋事,系不法侵害发动者;赵X下楼并非约架,其反击行为旨在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最终,某检察机关认定赵X的行为依法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其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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