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李先民律师代理陈X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不起诉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李先民律师 在线
北京德和衡(合肥)...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1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先民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策略制定能力。面对86万元的初始指控,律师没有笼统否认,而是通过精细化阅卷,逐笔剥离借款、代垫费用等合法资金往来,将金额精准核减至18万元,从根本上改变了案件走向。同时,律师敏锐捕捉到案细节固定自首情节,并积极转化检举线索为立功表现,辅以退赔谅解与认罪认罚,构建了完整的不起诉辩护体系,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的优异结果。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陈X自2019年起担任某餐饮公司采购部主管,全面负责供应商初筛、报价比对、合同履行跟进及货款结算等核心业务。2021年至2023年期间,部分供应商负责人为谋取利益,向陈X转账、送礼。公司内审认为,陈X利用职务便利,在入库、续约、结算及采购量分配等方面为供应商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6万元。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认定受贿金额为86万元并移送审查起诉。陈X面临较重刑罚风险,其家属委托李先民律师介入辩护。

 

【争议焦点】

李先民律师介入后,经详细阅卷梳理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其一,公安机关初始认定的86万元是否存在“简单相加”问题,如何精准区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的回扣与民间借贷还款、代垫费用返还、正常商业折扣、节礼人情往来以及缺乏职务关联的款项;其二,陈X在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事实,能否依法认定为自首;其三,陈X掌握的他人贩卖毒品线索,能否推动查证属实并依法构成立功;其四,在金额大幅核减及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下,能否争取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裁判结果】

李先民律师通过逐笔审查转账记录、调取微信聊天及发票流水等客观证据,成功剔除借款22万元、代垫费用13万元、正常商业折扣10万元、无职务关联款项18万元及部分节礼,将受贿金额由86万元精准核减至18万元。同时,律师依法固定了陈X的自首情节,协助整理贩毒线索材料并推动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成功认定立功。此外,律师促成陈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检察机关经审查,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定陈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先民律师
李先民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先民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1年
李先民律师
13401202****0625 执业认证
  •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 高级合伙人
  • 刑事辩护
  • 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置地广场C座39层
李先民律师,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前检察系统资深检察官,长期专注合肥及安徽地区刑事辩护...
  • 172 0168 607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