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西宁李斌律师代理某租赁部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李斌律师 在线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815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斌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李律师精准梳理了双方多年的交易流水与欠条,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有效证明了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及核心欠款事实。其次,在诉讼策略上,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李律师向法庭清晰阐述了违约责任的法定承担方式,并准确援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保了逾期利息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最后,针对五千元关联证据瑕疵,李律师在庭审中灵活应对,主动放弃部分不合理诉求以聚焦核心债权,最终促成法院支持5.3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胜诉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某租赁部(经营者赵X)与被告李X系生意伙伴。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因经营需要陆续向原告采购货物。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原告接到需求后均按约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2020年1月3日,被告父亲李X甲代被告向原告经营者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现金五千元。2022年1月20日,被告本人向原告出具欠款条,确认欠付货款5.3万元,并承诺于2023年2月1日前付清。此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李斌律师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8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原告当庭明确放弃主张担保费、保全费及律师费。

 

【争议焦点】

本案审理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以及被告实际欠付的货款金额应如何认定;第二,被告父亲李X甲代为出具的五千元欠条,其法律效力及关联性是否足以支持将其计入本案诉请的货款总额中;第三,在双方未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的情况下,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应如何依法确定。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欠款条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已履行交货义务,被告尚欠5.3万元货款未付,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对于原告主张的另外五千元,因欠条落款人为李X甲,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款项与被告本人的关联性,法院依法不予采信。关于逾期利息,因双方未约定计算方法,法院依法确认以5.3万元为基数,自付款期限届满次日即2023年2月2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李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租赁部支付货款5.3万元;支付截至2024年10月29日的逾期利息三千三百余元,及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利息。案件受理费一千三百余元,减半收取六百余元,由原被告依法分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斌律师
李斌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斌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814
李斌律师
16301202****3457 执业认证
  •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万科城33号楼22楼12213、12214室 李斌律师电话:15597120254
一、律师简介 李斌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现任职于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核心服务地区为青海西宁,辐射省内...
  • 155 9712 0254
  • 1559712025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