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西宁李斌律师代理阿XX诈骗案获缓刑判决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李斌律师 在线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784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斌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辩护方向。虽作无罪辩护,但在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后,迅速调整策略,重点围绕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家属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展开辩护。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与有效的庭审沟通,成功促使法院采纳从轻处罚意见,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扎实的刑事辩护功底与灵活的庭审应对能力。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3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阿XX以介绍出售及正规途径接种HPV九价疫苗为由,用“某公司”“某医院”等名义虚构事实,通过其个人及黄某甲、王XX的支付宝收款码,先后骗取彭XX、英XX、加XX、代XX、何XX、东XX等6名被害人疫苗费、储存费及违约金等共计3万余元。阿XX将上述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与挥霍。2023年12月27日,阿XX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同年12月28日,阿XX亲属代为将全部违法所得退还给6名被害人,并成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某检察院以阿XX涉嫌诈骗罪向某法院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阿XX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辩护人李斌提出,阿XX的行为表明其没有诈骗故意。从认知角度看,阿XX基于对市场信息的理解参与事务,未故意歪曲事实;在交易中,其积极履行了部分义务,如提供预约号码、告知接种地点等,试图按正常商业或互助模式满足需求。公诉机关的证据多为被害人主观陈述,缺乏直接反映被告人内心想法的客观证据。因此,指控诈骗罪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上存在疑点,依据疑罪从无原则,请求判决无罪。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对于无罪辩护意见,法院指出,阿XX编造虚假信息,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主观上无偿还意愿,客观上无偿还能力,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故不予采纳。但法院充分考量了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认定阿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属代为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阿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斌律师
李斌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斌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783
李斌律师
16301202****3457 执业认证
  •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万科城33号楼22楼12213、12214室 李斌律师电话:15597120254
一、律师简介 李斌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现任职于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核心服务地区为青海西宁,辐射省内...
  • 155 9712 0254
  • 1559712025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