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某检察院以某检刑诉〔2024〕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XX犯赌博罪、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1. 2022年初至2023年10月,被告人李XX在某市通过举行信鸽比赛,组织20余人利用信鸽下注进行赌博,实收赌资20万余元。2. 2021年9月24日,在某市某小区某号楼下,李XX与被害人田XX发生口角,将田XX眼部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24年1月24日,李XX被抓获。
为指控上述犯罪,公诉机关提交了书证、证人索XX等人的证言、被害人田XX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审理期间,李XX家属与田XX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谅解,田XX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李XX家属自愿退回了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被告人李XX的量刑情节认定及从宽处罚的适用。辩护人提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强调李XX在赌博案中并未实际盈利;同时,李XX已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需综合考量其数罪并罚的基准刑以及各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X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XX判决前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其庭审时自愿认罪,已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缴纳罚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李X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余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余元。
(注:刑期自2024年1月24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