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公诉机关某检察院指控,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被告人苏X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问里娱乐”系境外赌博网站,仍为该网站担任代理,通过某电商平台评价的方式发展会员人员ID1705个、绑卡会员ID326个。经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苏X在担任代理期间获利共计17万余元。2025年2月17日,苏X被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另查明,苏X曾于2023年9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某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苏X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17万余元。公诉机关提供了证人李XX等证人、康X、温X、苏X乙、王X的证言,以及司法鉴定意见、审计报告、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人苏X的行为定性、量刑情节的认定以及缓刑撤销与数罪并罚的法律适用。公诉机关认为,苏X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会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时指出其具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辩护人汪国辉律师对指控罪名及事实无异议,但重点围绕量刑提出辩护意见,强调苏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其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且苏X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此外,因苏X系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如何依法撤销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也是本案审理的关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X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担任代理并发展会员赚取佣金,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苏X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其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汪国辉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因苏X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予以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前罪刑事判决中的缓刑部分;苏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违法所得17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