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方向: 原告代理人,专注于买卖合同纠纷中欠款追索、违约金主张及多个保证人连带责任的实现。
案件详情:
某纸业公司与某包装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长期供应纸板。后包装公司拖欠巨额货款。为保证交易安全,纸业公司要求包装公司的股东董X、林X等人分别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包装公司的全部债务(包括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包装公司对账确认欠款后,仍拒不支付。
案件结果:
某法院一审判决:
包装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165,054.4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年利率13.8%计算)。
包装公司承担纸业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7,000元和财产保全费5,000元。
董X、林X等三名保证人对上述债务在1,244,839.02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律师价值:
构建多重保障体系: 指导客户在交易之初就建立了“主合同+多份个人担保函”的风险防控架构,将公司债务穿透至个人,极大地增强了债权的安全性。
全面主张维权成本: 依据合同约定,成功将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维权成本列为被告应承担的债务,实现了“胜诉即止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经济利益。
快速实现财产保全: 在诉讼初期即申请财产保全,有效控制了被告的资产,为后续判决的执行奠定了基础,增加了谈判筹码。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本案例适用于企业间大额、长期的赊销交易,尤其是与资信状况不明或风险较高的中小型企业合作时。对于供应商的核心建议:
坚持“人保+物保”: 尽量要求对方提供有实力的自然人(如股东、实控人)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规范的《担保函》。
明确费用承担: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这能有效降低自身的维权成本。
及时对账与保全: 定期进行书面对账确认欠款金额,一旦发现对方违约迹象,应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抢占先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