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协商后私人转账,原告事后以胁迫起诉不当XX,安伟廷律师组织证据抗辩,法院全部驳回原告诉请
案例专长
不当XX纠纷抗辩、劳动争议衍生钱款纠纷、“胁迫付款”事实抗辩、微信录音聊天证据组织、被告一审应诉代理
代理方向
本案被告一审代理律师:安伟廷,甘肃羲秦律师事务所律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案涉转账属于劳动争议和解协商支付款项,原告系职务行为转账,不构成不当XX,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承担。
一、案情内容
被告系某公司售后员工,因岗位调动矛盾提起劳动仲裁。之后公司部门经理(本案原告)私下和被告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通过个人微信向被告转账34000元,被告随后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后续原告反悔,向法院起诉,主张该笔转账是受到被告投诉、举报的胁迫才支付,属于不当XX,要求被告返还34000元并支付利息。
我方代理被告应诉,提交劳动仲裁材料、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转账是劳动纠纷和解的真实对价,不存在胁迫。法院审理后认定,转账是基于劳动争议和解,不符合不当XX构成要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律师价值
本案风险很高,如果法院认定构成不当XX,被告需要把到手三万四千元全部返还,之前劳动仲裁和解的成果直接落空。
第一,拆解不当XX的法定构成要件。不当XX需要满足:一方获利、另一方受损、获利没有法律依据。本案重点就是证明**收款具备合法的法律原因:劳动争议和解。
第二,完整调取劳动仲裁卷宗。把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撤回仲裁申请决定书全部作为证据提交,还原完整事件时间线:先仲裁、再协商、转账、撤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明转账不是无缘无故给付。
第三,梳理微信聊天、通话录音证据,逐段对应证明:双方全程围绕劳动纠纷协商补偿,原告方清楚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不存在所谓胁迫情形。
第四,庭审针对性反驳“受胁迫”的主张。胁迫需要有明确的要挟、逼迫证据,原告仅仅以对方投诉举报作为理由,达不到法律上胁迫的证明标准。
第五,拿到全部驳回原告诉请的胜诉判决,确认被告保有该笔和解款项的合法性,避免财产被追回,维护劳动争议和解成果。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安伟廷律师
1.双方纠纷协商和解拿到钱款,事后对方以不当XX起诉要回;
2.劳动仲裁、劳资矛盾,私下转账和解,后续原告主张受胁迫付款;
3.个人之间转账,没有写书面协议,对方事后起诉不当XX;
4.被告被起诉不当XX,需要组织证据抗辩,保住已收到款项;
5.劳动争议衍生钱款纠纷,需要应诉、梳理仲裁与转账关联事实。
四、安伟廷律师服务内容
1.调取仲裁卷宗、聊天、录音,梳理转账发生的完整背景事实;
2.针对不当XX四要件,制定全套应诉抗辩策略;
3.起草答辩状、证据目录,区分什么是合法给付,反驳“胁迫”主张;
4.开庭举证、质证,围绕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获利依据发表代理意见;
5.解读一审判决书,评估对方上诉风险;
6.劳资纠纷衍生钱款案件咨询、应诉方案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