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河南夏邑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解除后代理原告追回大额彩礼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李颖(商丘夏邑)律师 在线
河南言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颖律师梳理彩礼给付证据,厘清彩礼与普通消费的界限,围绕婚约财产法律规定展开代理,帮助原告在婚约解除后追回绝大部分彩礼,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4年3月29日

 

案情简介

 

原告:周X、周X父、周X母,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河南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刘X、刘X父、刘X母,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雍X,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周X与刘X经媒人介绍相识订婚,原告方给付被告大礼300000元、端酒钱、压箱底钱,后续又给付30000元,还赠送手机一部。临近婚期,双方就办理结婚登记产生矛盾,婚约最终解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举办婚礼。原告起诉,请求三被告返还彩礼37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被告抗辩烟酒酒席开支不属于彩礼,并非己方拒绝领证,系男方原因造成婚约解除,不应高额返还彩礼。

 

办案经过

 

法院2024年3月14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全部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到庭参与庭审。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彩礼给付事实、未领证的过错归属、款项是否属于法定彩礼范围展开举证质证。李X律师整理订婚相关事实证据,梳理各项彩礼给付凭证,区分彩礼款项与酒席礼品消费支出,主张未办理结婚登记依法应当返还彩礼。法庭结合证据对案涉彩礼金额予以认定,酒席礼品消费不予算作彩礼。

 

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1. 被告刘X、刘X父、刘X母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周X、周X父、周X母彩礼330000元。

2.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25元、保全费284元,合计3709元;原告负担709元,三被告负担3000元。

 

判决理由

 

1. 男女双方订立婚约,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彩礼应当返还的法定情形。

2. 酒席、礼品属于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不予支持该部分返还。保全保险费并非诉讼必要支出,不予支持。

3. 法院结合彩礼总额、本地习俗、经济水平、双方无共同生活、婚约解除过错等多重因素,综合酌定彩礼返还金额为330000元。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颖(商丘夏邑)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颖(商...律师
5.0分热情执业:9年
李颖(商丘夏邑)律师
14114201****7522 执业认证
  • 河南言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婚姻家庭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 河南商丘夏邑县
  • 155 1864 199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