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同案被告人判处实刑,马海清律师辩护,当事人获缓刑不用收监羁押
案例专长
非法采矿类刑事辩护、共同犯罪区分主从犯、自首情节辩护、认罪认罚辩护、争取缓刑非监禁刑、刑事案件指定辩护、矿产类犯罪一审刑事辩护
代理方向
本案被告人一审指定辩护人:马海清,陕西英培(府谷)律师事务所律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采矿罪;认定其具有自首、在共同犯罪当中属于从犯等量刑情节,综合考量悔罪态度、社区矫正条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无需在看守所、监狱羁押服刑。
一、案情内容
两名被告人共同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涉案扣押煤炭7百余吨,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大,属于矿产资源类刑事犯罪。本案中当事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理查明,当事人在整个共同犯罪链条当中地位次要,并未实际参与分取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以非法采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另一被告人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实刑。我作为当事人的一审辩护人,重点围绕自首、从犯、无获利、悔罪表现开展辩护。法院综合全案,对当事人作出缓刑判决。扣押煤炭依法处置,相关款项予以没收、退赔受害企业。
二、律师价值
非法采矿属于破坏资源环境类犯罪,司法实践打击力度大,同案人员已经判处实刑,本案辩护的核心目标就是争取缓刑,避免当事人被收监服刑。
第一,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案件事实,区分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分工、地位、作用。重点抓住当事人只是次要参与,并未从中获取任何违法收益这一关键事实,论证从犯地位。
第二,核实当事人主动投案的到案经过,确认自首法定从轻情节。自首属于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将该情节作为辩护核心要点,向法庭提交法律意见。
第三,结合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论述其社会危险性较低,评估社区矫正可行性。向法庭说明,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所在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具备宣告缓刑的基础条件。
第四,对比同案被告人的地位差异,向法庭阐释量刑应当区别对待,不能因为属于同一案件就全部判处实刑。
第五,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当事人拿到缓刑判决,不用入监服刑。同时向当事人释X缓刑考验期内各项约束义务,做好后续风险提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刑事诉讼当中的合法权益。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马海清律师
1.当事人涉嫌非法采矿、破坏资源类刑事犯罪,希望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2.共同犯罪案件,当事人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想要争取认定从犯;
3.行为人主动投案自首,需要律师挖掘自首等法定从轻量刑情节;
4.希望争取缓刑、非监禁刑,避免看守所监狱实刑关押;
5.刑事案件接受指定辩护,需要完整专业的一审辩护。
四、马海清律师服务内容
1.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审阶段会见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
2.完整阅卷,梳理证据,区分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地位;
3.锁定自首、认罪悔罪、未获利等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
4.撰写刑事辩护词,开庭举证、质证,发表完整辩护意见;
5.论证适用缓刑的条件,向法庭提出宣告缓刑的辩护意见;
6.解读刑事判决书,告知缓刑考验期的义务、违反后果、上诉利弊;
7.矿产资源类刑事犯罪全流程风险评估与辩护方案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