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戴晓龙律师代理段XX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胜诉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戴晓龙律师 在线
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戴晓龙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诉讼策略与专业的法律素养。首先,在程序选择上,戴律师准确适用司法解释,指导当事人凭《工资欠条》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免除了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大幅降低维权时间成本。其次,在证据组织上,戴律师协助当事人全面梳理长达五年的工资拖欠明细,确保欠条总额与附件明细相互印证,形成严密证据链。最后,面对被告缺席庭审,戴律师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从容应对,最终成功帮当事人追回24.6万余元,最大化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段XX(曾用名:段XX)原系被告某公司员工。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长期拖欠劳动报酬。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于2025年7月27日向原告出具《工资欠条》,载明截至该日累计拖欠原告2020年3月至2025年7月工资共计24.6万余元(明细包括各年度工资,分别为2.3万余元、4.8万余元、4.8万余元、4.8万余元、4.8万余元及2.8万余元),并承诺于202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仅主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资24.6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四千余元等。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工资及具体金额;二、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是否应予支持。针对焦点一,原告提交的《工资欠条》加盖被告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田XX签字确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具体,合法有效,足以证明被告拖欠原告工资24.6万余元的事实。针对焦点二,双方在欠条中未就逾期付款利息或违约金作出任何约定,原告主张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缺乏合同依据。此外,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应承担不利后果。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告出具的《工资欠条》合法有效,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依约付款,构成违约,原告主张支付拖欠工资事实依据充分,予以支持。关于逾期利息,因双方未作约定,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段XX拖欠工资24.6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期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两千余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戴晓龙律师
戴晓龙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戴晓龙律师
5.0分热情执业:7年
戴晓龙律师
11501201****4636 执业认证
  • 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纠纷 诉讼仲裁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A座11楼1105,1108
戴晓龙,毕业于内蒙古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双学位、呼和浩特市工商联合会法律委员会委员,现任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合伙...
  • 185 4859 700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