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张X曾入职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职期间,双方因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以及离职后的经济补偿等问题产生分歧。张X认为某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X委托王明律师代理此案。王明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张X的工作经历、薪资结构及离职过程,指导张X收集并整理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关键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王明律师代理张X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法院于2026年4月27日正式立案受理了此案。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是某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张X主张的工资差额及离职补偿金,具体金额应如何认定;二是关于社会保险缴纳争议的处理方式,张X主张X公司补缴社保或支付相应补偿,而某公司则对部分诉求金额及社保投诉问题存在异议。双方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原因及后续待遇结算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前期沟通陷入僵局。
【裁判结果】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为妥善化解劳资矛盾,降低双方诉累,审判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明律师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向对方充分阐明了己方诉求的法律依据与事实基础,同时结合张X的实际诉求与某公司的支付能力,提出了务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前支付张X9.2万元(含补偿金及工资等);双方就劳动关系再无其他争议;张X收到款项后不得再向主管部门针对某公司提出投诉,否则某公司有权要求张X退还社保补偿金7.3万余元;案件受理费5元由张X承担。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捺印后生效,法院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