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法院:江苏省某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6 年 7 月 6 日
代理一方:原告
案件详情:
原被告双方先举办结婚仪式,生育一名婚生女,后续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经常因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婚前双方互相了解不够,感情基础薄弱,夫妻感情逐步破裂,已无继续共同生活可能。原告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妥善处理房产、车辆、经济补偿、探视、共同债务等全部婚姻衍生问题,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委托本律师代理离婚纠纷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之后,我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由男方承担每月抚养费,教育医疗费用双方各半承担;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产、车辆;合理处理补偿给付、债务承担,妥善设置违约条款保障后续履行。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组织调解审理。
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庭审调解阶段,我方一方面向法庭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事实,同时就子女抚养、抚养费金额、探视方案、不动产分割、车辆归属、补偿款分期支付、逾期违约后果、婚内债权债务划分,与被告、法院多轮沟通博弈。
关于房产,双方协商房产归被告所有,剩余银行按揭贷款全部由被告自行偿还;车辆归被告所有;原告需要向被告支付还贷补偿款项,该补偿款项分成四期分期给付。为保障分期款项能够顺利履行,在调解协议当中专门设置违约条款,只要原告任意一期补偿款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剩余补偿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被告有权就全部未给付款项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子女抚养权归原告,调整生活费金额,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双方各半承担,同时约定男方每周享有探望孩子权利,探望时间方式双方自行协商。婚内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各自清偿。全部条款写入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调解书一经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我方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500 元,孩子医药费凭票据双方各承担一半;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1、原被告双方离婚;2、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指定月份起每月给付生活费 900 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双方各半承担直至孩子独立生活;3、被告每周享有一次探望权;4、婚内房产、车辆归被告所有,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被告偿还;5、原告分四期向被告支付还贷补偿款,任意一期逾期,全部款项加速到期,被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6、婚姻存续期间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债权债务各自享有清偿;案件受理费用减半由原被告双方各半负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协议。
案件总结:
离婚案件,不仅仅是简单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补偿给付、债务风险、履行保障都需要全盘考量。本案代理过程中,在抚养权争取上帮助当事人拿到孩子直接抚养权,同时落实生活费、教育医疗分担。财产方面,协商房产车辆归男方,设置分期补偿方案,同时争取到加速到期违约条款,这是调解当中非常关键的保障,防止分期给付出现拖欠。婚内债权债务做切割,规避对方在外负债牵连我方当事人。
离婚调解,要权衡当事人现实诉求,不是所有诉求都必须坚持判决,在底线之上灵活协商,把未来履行风险提前写进调解书,避免后续再发生新的诉讼纠纷。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旦对方不履行约定,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一审诉讼,极大减少当事人后续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