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某餐饮公司因与乔X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某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房屋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系原告用于商业经营的商铺。法院于2026年5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阎楠律师作为某餐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在诉讼初期,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保障后续债权的顺利实现,阎楠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果断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被告的相关资产。鉴于被告乔X确实存在违约事实,但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困难,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款项支付及违约责任等事宜展开了多轮调解,力求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原告的商业利益。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乔X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支付期限的合理安排,以及原告债权的安全保障机制。被告希望延长付款期限以缓解资金压力,避免一次性支付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原告则担忧被告在分期过程中再次违约,导致债权落空,增加维权成本。因此,如何在给予被告合理宽限期的同时,设定具有威慑力的违约制约条款,成为双方博弈的关键。此外,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的承担主体与支付时间,也是调解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直接关系到原告维权成本的实际弥补。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乔X需向某餐饮公司支付3万元,分三期履行: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1万元,7月20日前支付1万元,8月20日前支付1万元。二、若乔X未按约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某餐饮公司有权按照6.8万元的全部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七百余元及财产保全费七百元,合计一千四百余元,由乔X负担,并于2026年8月20日前支付给某餐饮公司。法院经审查确认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为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