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网络直播间购物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号直播间购买一只翡翠手镯,合计支付货款及运费xxx元。
当事人下单当天就发现自身客观情况,第一时间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请。商家告知该商品没有鉴赏期,如果要退款需要扣除15%技术服务费,建议当事人先收货查看。
当事人收到货品之后,发现手镯圈口尺寸不合适,再次提出退款,商家不同意直接退款,只提供换货方案。当事人无奈同意换货,商家仅退还30元运费。完成换货之后,当事人依旧不满意货品,再次提出退货退款,商家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沟通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商家抗辩主要理由:双方已经完成换货流程;当事人已经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换货后期当事人沟通不及时,责任在于消费者,不同意全额退款。
当事人沟通维权无果之后,委托谢显恒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购物货款。本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商家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与庭审。
二、案件结果
经法院审理判决:
1. 商家需要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当事人退还全部货款xx元;
2. 当事人同步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把涉案翡翠手镯退回给商家;
3.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商家承担。
本案消费者一方全部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借助司法途径实现网络购物退货退款维权。
三、律师价值
当事人委托时面临多重不利抗辩点:商家主张双方已经履行换货,换货视为当事人认可货品;主张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主张无质量鉴定报告就不能退款;还提出是消费者自身中断沟通导致纠纷。
接受委托后,谢显恒律师梳理全部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账单等原始证据,厘清完整交易时间线:当事人下单当日即发起退款,并非换货之后才首次提出退货;换货只是双方协商的临时补救方案,不等于消费者放弃法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当事人在收到换货货品5天内再次明确提出退货请求,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定条件。庭审当中针对商家各项抗辩要点逐一回应,固定全部案件事实,完成举证工作。本案商家缺席庭审,律师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支撑法院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判决。
本案中谢显恒律师准确把握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则,厘清换货行为不等于消费者放弃退货权利这一关键法律要点。全面整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客观证据,还原完整交易时间节点,击破商家各项抗辩理由。即便商家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仍完整完成举证、事实陈述工作,帮助当事人在翡翠直播间购物退款纠纷中取得胜诉,充分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在短视频直播间、网络直播渠道购买玉石、翡翠、珠宝首饰等商品,商家设置高额退货扣费、宣称无鉴赏期拒绝退货;
2. 网购过程中双方协商换货,换货之后仍然想要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商家以已经换货为由拒绝退款;
3. 网络购物发生纠纷,商家以没有质量鉴定报告为由拒绝退货退款;
4. 网络购物买卖合同协商无果,需要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服务指引
1. 发生网络直播购物纠纷,务必完整保存直播间截图、聊天记录、转账支付凭证、物流记录,不要随意删除原始记录;
2. 遇到商家设置不合理扣费、拒绝行使法定退货权利,优先留存证据再开展协商;
3. 自行和商家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评估案件,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主张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