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高X参加某公司举办的招商会后,与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当日,原告高X认为某公司可能缺乏履行协议的能力,遂要求某公司退还已缴纳的费用。某公司当日出具书面证明一份,承诺尽快退还款项。然而,某公司迟迟未归还款项,原告高X遂委托潘登律师处理此事。潘登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梳理了双方签订的协议、证明等材料。因双方签署的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登律师依法向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某公司再次未履行协议内容,原告高X遂向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第一,某公司不履行调解协议及司法确认裁定时,原告高X是否有权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在经历仲裁、诉讼及诉前调解等多个程序后,如何高效推进案件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某公司多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达成退款承诺、仲裁调解协议及法院诉前调解协议后均拒不履行,其违约行为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中,虽然双方经历了仲裁和诉讼前的调解程序,但最终形成的司法确认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裁判结果】
因某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原告高X在潘登律师的协助下,依法向X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立案执行。法院依法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向X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潘登律师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某公司的财产线索,最终成功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为原告高X挽回经济损失。本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保护,也体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强制执行程序的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