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3年2月14日至15日,彭X、文X、许X伙同梅X、阳X等人(另案处理),先后在某市某区某停车场及某市某区某路某号一楼,召集参赌人员利用扑克牌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其中,彭X、文X、许X负责看场并维持赌场秩序,张X负责提供15日凌晨的赌博场地。2月15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上述地点抓获四名被告人及多名参赌人员,现场缴获赌资13.6万余元及赌具扑克牌一副。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赌博罪,并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林智敏律师接受指派,担任文X的指定辩护人。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各被告人是否构成赌博罪及具体行为认定。文X及其辩护人提出无罪及罪轻辩护:文X并非赌场工作人员,未领取工资,仅领取散场红包;即使认定其看场,其系初犯、偶犯、从犯,建议从轻处理或适用缓刑。同时,彭X、许X均辩称自己仅为参赌人员,未参与赌场管理;张X甲辩称未提供场地,该场地系空置物业,其无权限且未获利。法院经审查同案人梅X、阳X等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及监控视频等证据,认为证据链条完整,足以认定彭X、文X、许X系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张X系场地提供者,故对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唯赌资数额依法纠正为13.6万余元。鉴于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彭X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如下:彭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文X、许X、张X犯赌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扣押在案的赌资及被告人随身现金依法予以没收或折抵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