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4年11月,原告李XX收到一份宣称可领取国家扶贫款300余万元的快递宣传单。李XX按提示加入微信群,被告知需先支付3.2万余元手续费方可领取该款项。基于信任,李XX于同年11月14日向群内提供的某银行账户(户主为被告崔XX)转账3.2万余元。然而,李XX并未收到所谓扶贫款,且崔XX未退还该笔款项。李XX遂委托齐钰律师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崔XX返还不当得利款3.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崔XX经传唤未到庭。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崔XX收取原告李XX3.2万余元款项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以及是否应当予以返还。原告李XX与被告崔XX素不相识,双方不存在任何基础法律关系或债权债务往来。被告作为收款方,在未取得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占有该笔款项,致使原告遭受财产损失,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定构成要件。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崔XX获得涉案钱款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原告李XX作为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崔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XX返还不当得利款3.2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三百余元由被告承担。若未按期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适用场景】
本案典型适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衍生出的不当得利纠纷场景。受害人因轻信“领取扶贫款”“刷单返利”等虚假宣传,向诈骗分子指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转账。在诈骗分子潜逃或难以追查的情况下,受害人通过起诉实际收款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是挽回经济损失的有效法律途径。
【服务指引】
遇到类似“先交手续费后领巨款”的骗局,切勿盲目转账。若已转账,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并立即报警。若需民事追偿,可委托专业律师调取收款人身份信息,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齐钰律师提醒,维权需及时,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或被告转移财产导致执行困难。
